關于印發(fā)《陜西省高等學校教師職務
評審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和《陜西省高等學校
教師破格晉升副教授、教授職務評審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楊凌示范區(qū)人事勞動局、社會事業(yè)局,省級有關部門,中央駐陜有關單位: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人才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精神,培養(yǎng)和造就規(guī)模宏大、結構優(yōu)化、布局合理、素質優(yōu)良的人才隊伍,建設一支適應素質教育和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的高等學校教師隊伍,促進我省高等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實現人才強省戰(zhàn)略。在廣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按照職稱分管管理的原則,制定了《陜西省高等學校教師職務評審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和《陜西省高等學校教師破格晉升副教授、教授職務評審辦法(試行)》?,F印發(fā)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附件:1.陜西省高等學校教師職務評審工作實施辦法(試行)
2.陜西省高等學校教師破格晉升副教授、教授職務評審辦法(試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1:
陜西省高等學校教師職務評審工作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中共陜西省委、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的實施意見》,建設一支適應素質教育和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的高等學校教師隊伍,根據《教師法》和《高等學校教師職務試行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第二條 在國家全面實行教師資格制度的情況下,申報評審高等學校教師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應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書。
第三條 教師職務評審要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全面考核、擇優(yōu)晉升”的原則,在堅持政治標準的條件下,把師德師風、工作態(tài)度、學術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實績等作為評審的依據,以確保評審質量。
第四條 根據我省高等學校所承擔國家教學科研任務的不同,可劃分為: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學校;普通本科院校;普通??茖W校、高職學院、成人高等學校。
第五條 對教學科研型大學,在堅持教學科研并重的情況下,鼓勵教師進行科學研究和科技推廣,強調科研成果對于促進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方面的作用;對以教學為主的院校,應把握突出教學業(yè)績,同時兼顧科研的原則;對普通??茖W校、高職學院、成人高等學校,應以教學業(yè)績?yōu)橹?,重點考察其教學方面的突出成績,鼓勵廣大教師將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學工作中。
第二章 評審條件
第六條 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努力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yè),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為人師表,教書育人。能全面履行現職職責,理論聯系實際,學風端正,團結協作,積極承擔工作任務。熱愛集體,積極參加各種社會公益活動。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二、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稱職)以上,申報高級職務人員任現職期間,須有一年度考核結果為優(yōu)秀。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須延遲申報。
(一)晉升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者,在規(guī)定的任職年限內,年度考核無一次優(yōu)秀,延遲2年。
(二)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及以下,延遲3年。
(三)受警告處分或發(fā)生教學事故造成一定影響者,延遲2年,受記過以上處分或發(fā)生嚴重教學事故者,延遲3年。
(四)有謊報資歷、業(yè)績等弄虛作假行為者,延遲4年。
三、有剽竊他人成果等學術腐敗行為者,取消其參評資格,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四、對違反文件政策規(guī)定評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取消其本人現任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并對其所在單位全省通報批評。
五、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員在晉升副教授時必須具有碩士以上學位;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員在晉升教授時必須具有碩士以上學位。
六、凡脫產攻讀學位者,其脫產上學時間不能計算任現職年限,且脫產學習期間不得申報高一級職務任職資格。
七、職稱外語等級考試、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要求按照國家及陜西省職稱評審的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八、補充說明
(一)本辦法所稱“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級。
(二)申報人工作業(yè)績中同一成果取得不同級別獎勵的按最高等級統計,不重復計算。
(三)論文均指第一作者,學術期刊不含增刊、特刊、??]?、論文集等形式的刊物;實用新型專利指第一發(fā)明人或設計人。
(四)專著、編著、教材不含論文集、習題集等。其工作量的認定必須以前言或后記中的說明為準。
第七條 業(yè)務條件
一、晉升助教的條件
(一)具有學士學位,參加青年教師崗前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經過一年以上助教崗位試用,經考核,表明能勝任和履行助教職責。
(二)具有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參加青年教師崗前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經半年考察,表明能勝任助教職責。
二、晉升講師的條件
(一) 學歷(學位)及任職年限
具有學士學位,受聘助教職務4年以上;具有碩士學位(無研究生學歷)或具有第二學士學位,受聘助教職務3年以上;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受聘助教職務2年以上;具有博士學位,經過3個月以上的考核表明能勝任講師職責,自受聘為教師之日起認定其講師任職資格,對未參加青年教師崗前培訓的,應參加青年教師崗前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
對獲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前已取得初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且各年度考核合格者,其獲得學位證書之前的初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時間按兩年折一年計算。
(二)教學業(yè)務能力
能全面履行崗位職責,系統講授過1門課程,經考核合格。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120計劃學時以上(公共課160計劃學時;專業(yè)課120計劃學時;音樂、美術院校和其他院校的音樂、美術專業(yè)教師還要按文化部的規(guī)定完成相應的工作量)。
同時,應有半年以上實踐工作經歷,承擔并勝任本學科主干課的實驗教學、實驗室建設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任務,熟練掌握本學科主干課程及所授課程的實驗,或參加生產實踐活動。對條件有限或體育、外語、數學、藝術、社科類等不具備實踐條件的學科專業(yè),須參加任職單位安排的其他教學實踐活動或學生管理工作(如兼職輔導員、班主任等)。專職學生政治輔導員此項不作要求。
(三)科學研究能力
積極參加教學、科學研究或技術創(chuàng)新,任現職以來公開發(fā)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教學、科研論文2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上公開發(fā)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教學、科研論文1篇。
三、晉升副教授、教授條件
(一)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學校
1.晉升副教授條件
(1)學歷(學位)及任職年限
具有博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2年以上;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5年以上;具有碩士學位(無研究生學歷)或具有第二學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6年以上;具有學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7年以上。
對獲得博士學位前已取得中級職務任職資格且各年度考核合格者,其獲得學位證書之前的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時間按兩年折一年計算。
(2)教學水平
受聘講師以來,主講過1門以上專業(yè)課或專業(yè)基礎課(以教學為主者2門),在教學中能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不斷更新教學內容,改革教學方法,教學效果優(yōu)良。對以教學為主的教師,進行了一門專業(yè)課程的教學改革,其中更新教學內容在1/3以上;或按計劃開新課程一門,成效顯著,可視為完成2門課程的講授任務。
具備指導碩士研究生的能力,并指導或協助指導過青年教師、進修人員、碩士研究生或指導學生參加過課外科技活動。
(3)工作業(yè)績及學術水平
受聘講師以來,積極承擔學校教學、科研和實驗室建設任務。具有系統而扎實的理論基礎和比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已形成穩(wěn)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時把握本研究領域的國內外發(fā)展動態(tài)。
① 以教學為主的教師,必須具備下列A、B并C中之一條。
A. 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180計劃學時以上。
B. 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核心期刊上公開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收錄、CSCD、CSSCI源期刊全文發(fā)表或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收錄2篇(體育、藝術、外語類專業(yè)教師1篇)以上;或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核心期刊上公開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收錄、CSCD、CSSCI源期刊全文發(fā)表或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收錄1篇以上,并撰寫10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fā)行的專著或教材。
C. 成果及獲獎
(a)主持并完成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科研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3萬元以上(理科2萬元、文科1萬元);或主持并完成橫向科研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15萬元以上(理科10萬元、文科5萬元);
(b)獲得省部級以上優(yōu)秀教師稱號者;
(c)獲得省部級以上優(yōu)秀教學成果獎1項(省部級二等獎前二名、一等獎前三名、特等獎前五名;國家獎獲獎證書持有者);
(d)獲得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科技獎或哲學社會科學獎(地市級三等獎第一名、二等獎前二名、一等獎前三名;省部級三等獎前二名,二等獎前三名、一等獎前五名;國家獎獲獎證書持有者);
(e)獲得國家發(fā)明專利1項或實用新型專利2項(藝術、體育類專業(yè)教師參加專業(yè)比賽的作品(成績)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亦按此對待)。
② 以科研為主的教師,必須具備下列A、B、C并D中之一條。
A. 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80計劃學時以上。
B. 主持并完成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科研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3萬元以上(理科2萬元、文科1萬元)。
C.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核心期刊上公開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6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收錄、CSCD、CSSCI源期刊全文發(fā)表或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收錄2篇以上;或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核心期刊上公開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4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收錄、CSCD、CSSCI源期刊全文發(fā)表或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收錄1篇以上,并撰寫10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fā)行的專著或教材。
D.成果及獲獎
(a)主持并完成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科研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3萬元以上(理科2萬元、文科1萬元);或主持并完成橫向科研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15萬元以上(理科10萬元、文科5萬元);
(b)獲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科技獎或哲學社會科學獎1項(三等獎前三名、二等獎前五名、一等獎或國家獎獲獎證書持有者);
(c)獲地市級政府部門科技獎或哲學社會科學獎(三等獎第一名、二等獎前三名、一等獎前五名)2項,其中1項排序為前二名;
(d)獲得國家發(fā)明專利1項或實用新型專利2項。
2.晉升教授條件
(1)學歷(學位)及任職年限
具有博士學位或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5年以上;具有碩士學位(無研究生學歷)或具有第二學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6年以上;具有學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7年以上。
(2)教學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來,主講過2門以上專業(yè)課或專業(yè)基礎課(以教學為主者3門),且每門課程講授兩遍以上。對以教學為主的教師,進行了一門專業(yè)課程的教學改革,其中更新教學內容在1/3以上;或按計劃開新課程一門,成效顯著,可視為完成2門課程的講授任務。
具備指導碩士研究生的能力,并指導或協助指導過青年教師或碩士研究生一屆。
(3)工作業(yè)績及學術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來,積極承擔學校的教學、科研和實驗室建設任務,積極參與學科建設,具有系統而扎實的理論基礎和淵博的專業(yè)知識,在豐富的學術實踐基礎上形成了穩(wěn)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時把握本研究領域的國內外發(fā)展動態(tài)。
① 以教學為主的教師,必須具備下列A、B并C中之一條。
A. 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180計劃學時以上。
B. 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核心期刊上公開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7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收錄、CSCD、CSSCI源期刊全文發(fā)表或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收錄3篇以上;或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核心期刊上公開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收錄、CSCD、CSSCI源期刊全文發(fā)表或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收錄2篇以上,并撰寫15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fā)行的專著或教材。
C. 成果及獲獎
(a)主持并完成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科研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5萬元以上(理科3萬元、文科2萬元);或主持并完成橫向科研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30萬元以上(理科20萬元、文科10萬元);
(b)獲得省部級以上優(yōu)秀教師稱號者;
(c)獲得省部級以上優(yōu)秀教學成果獎1項(省部級二等獎前二名、一等獎前三名、特等獎前五名;國家獎獲獎證書持有者);
(d)獲得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科技獎或哲學社會科學獎(省部級三等獎前二名,二等獎前三名、一等獎前五名;國家獎獲獎證書持有者);
(e)獲國家發(fā)明專利1項(藝術、體育類專業(yè)教師參加專業(yè)比賽的作品(成績)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亦按此對待)。
② 以科研為主的教師,必須具備下列A、B、C并D中之一條。
A. 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80計劃學時以上。
B. 主持并完成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科研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5萬元以上(理科3萬元、文科2萬元)。
C、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核心期刊上公開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8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收錄、CSCD、CSSCI源期刊全文發(fā)表或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收錄3篇以上;或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核心期刊上公開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6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收錄、CSCD、CSSCI源期刊全文發(fā)表或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收錄2篇以上,并撰寫20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fā)行的專著或教材。
D、成果及獲獎
(a)主持并完成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科研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5萬元以上(理科3萬元、文科2萬元);或主持并完成橫向科研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30萬元以上(理科20萬元、文科10萬元);
(b)獲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科技獎或哲學社會科學獎1項(三等獎第一名、二等獎前三名、一等獎前五名、國家獎獲獎證書持有者);
(c)獲國家發(fā)明專利1項。
(二)普通本科院校
1.晉升副教授條件
(1)學歷(學位)及任職年限
具有博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2年以上;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5年以上;具有碩士學位(無研究生學歷)或具有第二學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6年以上;具有學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7年以上。
對獲得博士學位前已取得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且各年度考核合格者,其獲得學位證書之前的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時間按兩年折一年計算。
(2)教學水平
受聘講師以來,主講過1門以上專業(yè)課或專業(yè)基礎課(以教學為主者2門)。在教學中能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不斷更新教學內容,改革教學方法,教學效果優(yōu)良。對以教學為主的教師,進行了一門專業(yè)課程的教學改革,其中更新教學內容在1/3以上;或按計劃開新課程一門,成效顯著,可視為完成2門課程的講授任務。
具備指導碩士研究生的能力,并指導或協助指導過青年教師、進修人員、碩士研究生或指導學生參加課外科技活動。
(3)工作業(yè)績及學術水平
受聘講師以來,積極承擔學校教學、科研和實驗室建設任務。具有系統而扎實的理論基礎和比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已初步形成穩(wěn)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時把握本研究領域的國內外發(fā)展動態(tài)。
① 以教學為主的教師,必須具備下列A、B并C中之一條。
A. 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200計劃學時以上。
B. 對教育理論、教學方法有較深入的研究,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學術期刊上公開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被SCI、EI、ISTP、SSCI收錄、CSCD、CSSCI源期刊全文發(fā)表或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收錄1篇以上(體育、藝術、外語類專業(yè)教師在公開發(fā)表的5篇學術論文中有3篇為核心期刊論文;中醫(yī)專業(yè)教師在公開發(fā)表的5篇學術論文中有4篇為核心期刊論文亦可);或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學術期刊上公開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被SCI、EI、ISTP、SSCI收錄、CSCD、CSSCI源期刊全文發(fā)表或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收錄1篇以上(體育、藝術、外語類專業(yè)教師在公開發(fā)表的3篇學術論文中有2篇為核心期刊論文,中醫(yī)專業(yè)教師公開發(fā)表3篇核心期刊論文亦可),并撰寫8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fā)行的專著或教材。
C. 成果及獲獎
(a)作為主要完成人(前五名)完成過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科研課題1項;或主持并完成橫向科研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5萬元以上(理科3萬元、文科2萬元);
(b)獲得省部級以上優(yōu)秀教學成果獎1項;
(c)獲得省部級以上優(yōu)秀教師稱號者;
(d)獲得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科技獎或哲學社會科學獎(三等獎前三名、二等獎前五名、一等獎或省部級以上獎項獲獎證書持有者);
(e)獲得國家發(fā)明專利1項或實用新型專利2項(藝術、體育類專業(yè)教師參加專業(yè)比賽的作品(成績)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亦按此對待。藝術類專業(yè)教師所指導的在校學生獲得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組織的專業(yè)比賽二等獎以上,國家級專業(yè)比賽三等獎以上,且本人系第一指導教師并獲得相應的指導獎勵證書;體育類專業(yè)教師所指導的在校學生參加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組織的專業(yè)比賽,獲得省部級第一名、國家級前三名、國際級前六名,且本人系主教練并獲得相應的指導獎勵證書)。
②以科研為主的教師,必須具備下列A、B、C并D中之一條。
A. 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80計劃學時以上。
B. 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核心期刊上公開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6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收錄、CSCD、CSSCI源期刊全文發(fā)表或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收錄1篇以上;或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核心期刊上公開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4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收錄、CSCD、CSSCI源期刊全文發(fā)表或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收錄1篇以上,并撰寫10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fā)行的專著或教材。
C. 作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科研課題1項。
D. 成果及獲獎
(a)主持并完成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科研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3萬元以上(理科2萬元、文科1萬元);或主持并完成橫向科研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15萬元以上(理科10萬元、文科5萬元);
(b)獲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科技獎或哲學社會科學獎(三等獎第一名、二等獎前三名、一等獎前五名;獲省部級三等獎前三名、二等獎前四名、一等獎前五名;國家獎獲獎證書持有者);
(c)獲國家發(fā)明專利1項或實用新型專利2項。
2.晉升教授條件
(1)學歷(學位)及任職年限
具有博士學位或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5年以上;具有碩士學位(無研究生學歷)或具有第二學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6年以上;具有學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7年以上。
(2)教學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來,主講過2門以上專業(yè)課或專業(yè)基礎課(以教學為主者3門),且每門課程講授兩遍以上。對以教學為主的教師,進行了一門專業(yè)課程的教學改革,其中更新教學內容在1/3以上;或按計劃開新課程一門,成效顯著,可視為完成2門課程的講授任務。
具有指導碩士研究生的能力,并指導或協助指導青年教師或碩士研究生一屆。
(3)工作業(yè)績及學術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來,積極承擔學校的教學、科研和實驗室建設任務,積極參與學科建設,具有系統而扎實的理論基礎和淵博的專業(yè)知識,在豐富的學術實踐基礎上形成了穩(wěn)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時把握本研究領域的國內外發(fā)展動態(tài)。
① 以教學為主的教師,必須具備下列A、B并C中之一條。
A. 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200計劃學時以上,教學效果優(yōu)良。
B. 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學術期刊上公開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其中核心期刊3篇,被SCI、EI、ISTP、SSCI收錄、CSCD、CSSCI源期刊全文發(fā)表或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收錄2篇以上;或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學術期刊上公開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被SCI、EI、ISTP、SSCI收錄、CSCD、CSSCI源期刊全文發(fā)表或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收錄1篇以上,并撰寫15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fā)行的專著或教材。
C. 成果及獲獎
(a)主持并完成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科研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5萬元以上(理科3萬元、文科2萬元);或主持并完成橫向科研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15萬元以上(理科10萬元、文科5萬元);
(b)獲省部級以上優(yōu)秀教學成果獎1項;
(c)獲得省部級以上優(yōu)秀教師稱號者;
(d)獲得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科技獎或哲學社會科學獎(三等獎前三名、二等獎前五名、一等獎或省部級獎獲獎證書持有者);
(e)獲國家發(fā)明專利1項(藝術、體育類專業(yè)教師參加專業(yè)比賽的作品或成績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亦按此對待。藝術類專業(yè)教師所指導的在校學生獲得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組織的專業(yè)比賽一等獎以上,國家級專業(yè)比賽二等獎以上,且本人系第一指導教師并獲得相應的指導獎勵證書;體育類專業(yè)教師所指導的在校學生參加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組織的專業(yè)比賽,獲得國家級前二名、國際級前三名,且本人系主教練并獲得相應的指導獎勵證書)。
②以科研為主的教師,必須具備下列A、B、C并D中之一條。
A.任現職以來年均教學工作量在80計劃學時以上。
B. 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核心期刊上公開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6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收錄、CSCD、CSSCI源期刊全文發(fā)表或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收錄3篇以上;或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核心期刊上公開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4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收錄、CSCD、CSSCI源期刊全文發(fā)表或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收錄2篇以上,并撰寫15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fā)行的專著或教材。
C.主持并完成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科研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5萬元以上(理科3萬元、文科2萬元)。
D.成果及獲獎
(a)完成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科研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3萬元以上(理科2萬元、文科1萬元);或主持并完成橫向科研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20萬元以上(理科10萬元、文科5萬元);
(b)獲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科技獎或哲學社會科學獎(三等獎前二名、二等獎前三名、一等獎前五名;國家獎獲獎證書持有者);
(c)獲得國家發(fā)明專利1項。
(三)普通專科學校、高職學院、成人高等學校
1.晉升副教授條件
(1)學歷(學位)及任職年限
具有博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2年以上;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5年以上;具有碩士學位(無研究生學歷)或具有第二學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6年以上;具有學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7年以上。
對獲得博士學位前已取得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且各年度考核合格者,其獲得學位證書之前的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時間按兩年折一年計算。
(2)教學水平
受聘講師以來,主講過2門專業(yè)課或專業(yè)基礎課,且每門課程講授兩遍以上。進行了一門專業(yè)課程的教學改革,其中更新教學內容在1/3以上;或按計劃開新課程一門,成效顯著者,可視為完成2門課程的講授任務。受聘講師期間擔任過一門實踐課的講授任務,具有熟練的動手能力,教學效果良好(公共課教師除外)。
指導或協助指導過青年教師,或指導學生參加課外科技活動。
(3)工作業(yè)績及學術水平
受聘講師以來,注重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教風端正;積極承擔學校及所在基層組織安排的教學、科研和實驗室建設任務,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240計劃學時以上,且教學效果優(yōu)良。在教學中能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不斷更新教學內容、改革教學方法。并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 對教育理論、教學方法有較深入的研究。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學術期刊上公開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學術期刊上公開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并撰寫8萬字以上的公開出版發(fā)行專著或教材。同時作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校級以上科研課題1項。
② 獲得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優(yōu)秀教學成果獎二等獎2項(前二名)、一等獎前三名、特等獎獲獎證書持有者。
③ 獲得省部級青年教師講課比賽一等獎1項或二等獎2項。
④ 獲得省部級以上優(yōu)秀教師稱號者。
⑤ 對從事科研工作的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的教學工作量在120計劃學時以上,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核心期刊上公開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同時主持并完成相關領域縱向科研課題1項;或主持并完成橫向技術開發(fā)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8萬元以上(理科5萬元、文科3萬元)。
2.晉升教授條件
(1)學歷(學位)及任職年限
具有博士學位或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5年以上;具有碩士學位(無研究生學歷)或具有第二學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6年以上;具有學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7年以上。
(2)教學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來,主講過3門專業(yè)課或專業(yè)基礎課,其中要求擔任一門實踐課的教學任務,每門課程講授兩遍以上。對成功地進行了一門專業(yè)課程的教學改革,其中更新教學內容在1/3以上;或按計劃開新課程一門,成效顯著,可視為完成2門課程的講授任務。
具備指導青年教師的能力,指導過青年教師。
(3)工作業(yè)績及學術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來,注重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教風端正;積極承擔學校的教學、科研和實驗室建設任務,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240計劃學時以上,教學效果優(yōu)良。在教學中能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不斷更新教學內容,改革教學方法,并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對教育理論、教學方法有較深入的研究,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學術期刊上公開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其中核心期刊3篇,被SCI、EI、ISTP、SSCI收錄、CSCD、CSSCI源期刊全文發(fā)表或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收錄1篇以上;或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學術期刊上公開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被SCI、EI、ISTP、SSCI收錄、CSCD、CSSCI源期刊全文發(fā)表或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收錄1篇以上,并撰寫15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fā)行的專著或教材;或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學術期刊上公開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其中核心期刊3篇,并撰寫8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fā)行的專著或教材。同時作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科研課題1項;或主持并完成橫向技術開發(fā)課題1項,到款經費8萬元以上(理科5萬元、文科3萬元);
② 獲得省部級以上優(yōu)秀教學成果獎二等獎2項(第一名)、一等獎前二名、特等獎獲獎證書持有者;
③ 獲得省部級以上優(yōu)秀教師稱號者;
④ 對從事科研工作的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的教學工作量在120計劃學時以上,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核心期刊上公開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收錄、CSCD、CSSCI源期刊全文發(fā)表或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收錄1篇以上。同時主持并完成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科研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3萬元以上(理科2萬元、文科1萬元);或主持并完成橫向科研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15萬元以上(理科10萬元、文科5萬元)。
第八條 各院校要嚴格教學水平和質量考核,考核過程中要結合自己的特點制定操作性較強的考核辦法。主要考核內容:是否吸收了本學科領域最新成果及進展;批改作業(yè)的質量和數量;指導實驗實習及批改實驗實習報告的質量和數量;考核授課的門數和教學時數情況。
第九條 評審各級教師職務時,對任現職期間在教學、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而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表彰或獎勵者,在同等條件下要優(yōu)先晉升。
第十條 對于“雙肩挑”教師,對其教學工作量進行適當減免:擔任正處級職務的教師在任職期間年均教學工作量減免相應職務的1/2,副處級減免1/3。專職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師,其年均教學工作量應達到80計劃學時,不再予以減免。
第十一條 在教書育人、科學研究、技術開發(fā)與成果轉化等方面成績卓著,達到《陜西省高等學校教師破格晉升副教授、教授職務試行辦法》規(guī)定條件的教師,可申請破格晉升相應技術職稱。
第三章 轉評系列
第十二條 凡由其他系列轉評為高校教師系列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本人原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須與擬轉評高校教師系列專業(yè)技術工作相同或相近;
二、經過一年以上教育教學環(huán)節(jié)實踐,經考核表明能勝任本專業(yè)教學工作;
三、具備擬轉評職務的任職條件;
四、轉評滿1年方可晉升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同時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211”工程重點建設院校:須在轉評副教授以后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核心期刊上公開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4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收錄、CSCD、CSSCI源期刊全文發(fā)表或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收錄2篇以上,同時主持并完成地市級及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科研課題1項;或主持并完成橫向科研課題1項,到款經費15萬元以上;且任副高級職務以來所有成果滿足正常晉升教授的條件。
(二)普通本科院校:須在轉評副教授以后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核心期刊上公開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2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收錄、CSCD、CSSCI源期刊全文發(fā)表或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收錄1篇以上,同時作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地市級以上縱向科研課題1項;或主持并完成橫向科研課題1項,到款經費10萬元以上;且任副高級職務以來所有成果滿足正常晉升教授的條件。
(三)普通??茖W校、高職學院、成人高等學校:須在轉評副教授以后在與本專業(yè)相關的核心期刊上公開發(fā)表教學、科研論文2篇,同時主持并完成校級以上科研課題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縱向科研課題一項;且任副高級職務以來所有成果滿足正常晉升教授的條件。
第四章 評 審
第十三條 學校成立15-25人的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本校各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成員要盡量涵蓋學校大部分學科,由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及業(yè)務素質、學術造詣高、作風正派、在群眾中具有較高威信的教授擔任,如果學校教授人數不足時,可聘請外校教授或選用本校副教授人員,但學校評委會委員中,具有教授職務的人員應占2/3以上。每屆評委會任期一般為3年(各學??筛鶕嶋H情況每年作適當調整)。評審工作要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做到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各校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成員名單應報省教育廳審批。
第十四條 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一般程序
一、教師本人根據其任職單位崗位設置情況及本人條件,提出申請,經初審合格,填寫《教師系列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并提交能夠反映其政治表現、品德修養(yǎng)、教學質量、學術水平及履行現職以來的業(yè)績等方面的材料,并利用3-5個工作日在全校范圍內集中公示。
二、對經過公示后無異議的申報材料,學校召開教師系列專業(yè)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根據本單位崗位設置情況和申請人的條件對其思想素質、政治表現和工作業(yè)績進行認真、全面的考核。其中思想政治方面主要考核政治態(tài)度、工作態(tài)度、職業(yè)道德、教書育人、社會服務等。業(yè)務水平方面主要考核理論水平、專業(yè)知識、實際技能以及與教學和科研有關的各種能力。工作實績方面主要考核完成教學工作情況、科研成果、編寫教材、著書、解決生產實際問題等。對教學成績的考核,評審中實行教學效果一票否決制;對科研成果的考核應注重應用效益和實際效果。評審結果上報省高評會前必須公示,廣泛聽取意見,增加評審工作的透明度。
三、助教任職資格由學校人事部門會同基層單位根據本人表現考察確定。具有高等學校講師任職資格評審權的學校,其講師任職資格由學校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副教授、教授任職資格由學校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后報省高等學校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對具有副教授、教授任職資格評審權的學校,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上有關規(guī)定進行評審,不得私自擴大評審范圍、用權范圍和降低評審條件。凡按規(guī)定要報省高等學校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的學科,應繼續(xù)上報評審。由學校評審的人員要及時將評審結果報省教育廳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以便監(jiān)督檢查評審權使用情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按照相關規(guī)定發(fā)放專業(yè)技術人員任職資格證書。
第十五條 學校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召開的評審會議,出席評委超過應到評委的2/3,評審結果方為有效。評審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經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同意票數超過出席會議成員人數的2/3方為通過。未出席評審會的委員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預先投票或補充投票。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教育系列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按照《陜西省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公開監(jiān)督試行辦法》執(zhí)行,評審委員會的組成由省職改辦批準。
第十七條 教育系列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按照《陜西省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規(guī)則》和《陜西省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任職資格評審答辯規(guī)則》(試行)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 各級評審組織成員須遵守評審紀律,不得泄露評審情況,對不遵守評審紀律的成員,取消其資格。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陜人發(fā)〔2003〕83號文件停止執(zhí)行。
第二十條 本《實施辦法》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附件2:
陜西省高等學校教師
破格晉升副教授、教授職務評審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了切實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實施人才強國戰(zhàn)略,走人才強國之路,造就和選拔一批為我省政治、經濟建設服務的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營造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氛圍,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質的高等學校教師隊伍,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高等學校教師職務試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省高等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高等學校申請破格晉升副教授、教授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指在教學崗位上的在職教師(含以科研為主的教師),雖不具備《辦法》規(guī)定的任職年限,但已經達到了正常晉升副教授、教授職務任職資格的業(yè)務條件,且任現職期間工作業(yè)績特別突出,在教學、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在本單位高級崗位職數范圍內方可申請破格晉升副教授或教授職務任職資格。申請破格晉升副教授、教授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學士以上學位并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書。
第三條 根據我省高等學校數量較多,承擔教學科研任務不同的特點,本《辦法》對我省高等學校教師破格晉升副教授、教授職務采取了不同的評審政策、實行分類評審的辦法,目的在于充分調動各個層次高等學校教師隊伍的積極性,鼓勵他們在本職工作崗位上勤奮工作,努力拼搏,創(chuàng)造輝煌的業(yè)績。
第四條 破格晉升的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努力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yè),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為人師表,教書育人。能全面履行現職職責,理論聯系實際,學風端正,團結協作,積極承擔工作任務。熱愛集體,積極參加各項社會公益活動。
(二)參加全國職稱外語A級考試,成績合格并在有效期內(晉升副教授時參加過全國職稱外語A級考試且成績合格者,晉升教授時不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參加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等級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書;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至少有一次優(yōu)秀。
(三)取得博士學位,任講師1年以上,取得學士或碩士學位,任講師3年以上者,可破格申報晉升副教授職務任職資格;取得博士學位,任副教授2年以上,取得學士或碩士學位,任副教授3年以上者,可破格申報晉升教授職務任職資格。
(四)論文均指第一作者,學術期刊不含增刊、特刊、??]?、論文集等形式的刊物。
(五)專著、編著、教材不含論文集、習題集等(專著為獨著,編著限第一主編;教材指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國家級規(guī)劃教材、教育部教學指導委員會審定教材、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省級以上教材審定機構批準立項的規(guī)劃教材),其工作量的認定以前言或后記中的說明為準。
第五條 破格晉升的業(yè)績、學術成果條件
(一)“211”工程重點建設院校
1.破格晉升副教授的必須具備下列(1)、(2)、(3)并(4)中之一條。
(1)以教學為主的承擔過2門以上課程的教學工作,教學效果良好,年均教學工作量在180計劃學時以上(其中每門課程不得少于30計劃學時,下同);以科研為主的承擔過2門課程的教學工作,教學效果良好,年平均教學工作量在80計劃學時以上。
(2)任現職以來,在本專業(yè)領域核心期刊公開發(fā)表學術論文8篇以上,其中被SCI, EI, ISTP、SSCI收錄或被人大復印資料、新華文摘全文收錄2篇以上;或在本專業(yè)領域核心期刊公開發(fā)表學術論文5篇,其中有3篇被SCI, EI, ISTP,SSCI收錄或被人大復印資料、新華文摘全文收錄。
(3)任現職以來,主持并完成省級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科研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3萬元以上(理科2萬元、文科1萬元);或主持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科研課題2項,至少結題1項,到款經費5萬元以上(理科3萬元、文科2萬元)。
(4)成果及獲獎:
A.任現職以來,公開出版學術專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寫15萬字以上;
B.任現職以來,獲得省部級以上優(yōu)秀教學成果獎1項(省部級二等獎前二名、一等獎前三名、特等獎前五名;國家級獲獎證書持有者);
C.任現職以來,獲得省部級以上優(yōu)秀教師稱號者;
D.獲得地市級政府部門科技獎、哲學社會科學獎2項以上(二等獎前二名、一等獎前三名)或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科技獎、哲學社會科學獎1項(二等獎前三名、一等獎前五名)。
2.破格晉升教授的必須具備下列(1)、(2)、(3)并(4)中之一條。
(1)以教學為主的承擔過2門以上課程的教學工作,教學效果良好,年均教學工作量180計劃學時以上;以科研為主的承擔過2門以上課程的教學工作,教學效果良好,年平均教學工作量在80計劃學時以上。
(2)任現職以來,在本專業(yè)領域核心期刊公開發(fā)表學術論文11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收錄或被人大復印資料、新華文摘全文收錄2篇以上;或公開發(fā)表的學術論文中4篇被SCI、EI、ISTP、SSCI收錄或被人大復印資料、新華文摘全文收錄。
(3)任現職以來,主持并完成國家級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科研課題1項;或主持省級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科研課題2項,至少結題1項,到款經費5萬元以上(理科3萬元、文科2萬元)。
(4)成果及獲獎:
A.任現職以來,公開出版學術專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寫20萬字以上;
B.任現職以來,獲得省部級以上優(yōu)秀教學成果獎1項(省部級二等獎第一名、一等獎前二名、特等獎前三名;國家級獲獎證書持有者);
C.任現職以來, 獲得省部級以上優(yōu)秀教師稱號者;
D.任現職以來,獲得省部級政府部門科技獎或哲學社會科學獎1項(二等獎前二名、一等獎前三名)。
(二)普通本科院校
1.破格晉升副教授的必須具備下列(1)、(2)、(3)并(4)中之一條。
(1)以教學為主的承擔過2門以上課程的教學工作,教學效果良好,年均教學工作量200計劃學時以上;以科研為主的承擔過1門課程的教學工作,教學效果良好,年平均教學工作量在80計劃學時以上。
(2)任現職以來,在本專業(yè)領域核心期刊公開發(fā)表學術論文5篇以上,其中1篇被SCI, EI, ISTP, SSCI收錄或被人大復印資料、新華文摘全文收錄;或發(fā)表的學術論文中2篇被SCI,EI,ISTP,SSCI收錄或被人大復印資料、新華文摘全文收錄。
(3)任現職以來,主持并完成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科研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3萬元以上(理科2萬元、文科1萬元)。
(4)成果及獲獎:
A.任現職以來,公開出版學術專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寫10萬字以上;
B.任現職以來,獲得省級以上優(yōu)秀教學成果獎1項(二等獎前三名、一等獎前五名;特等獎或國家級獲獎證書持有者);
C.獲得省部級以上優(yōu)秀教師稱號者;
D.任現職以來,獲得地市級政府部門科技獎、哲學社會科學獎1項(二等獎第一名、一等獎前二名)或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科技獎、哲學社會科學獎1項(三等獎第一名、二等獎前三名、一等獎前五名;國家級獲獎證書持有者)。
2.破格晉升教授的必須具備下列(1)、(2)、(3)并(4)中之一條。
(1)以教學為主的承擔過2門以上課程的教學工作,教學效果良好,年均教學工作量200計劃學時以上;以科研為主的承擔過2門課程的教學工作,教學效果良好,年平均教學工作量在80計劃學時以上。
(2)任現職以來,在本專業(yè)領域核心期刊公開發(fā)表學術論文8篇,其中2篇被SCI、EI、ISTP、SSCI收錄或被人大復印資料、新華文摘全文收錄或發(fā)表的學術論文中3篇被SCI,EI,ISTP、SSCI收錄或被人大復印資料、新華文摘全文收錄。
(3)主持并完成省級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科研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3萬元以上(理科2萬元、文科1萬元);或主持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科研課題2項,至少結題1項,到款經費5萬元以上(理科3萬元、文科2萬元)。
(4)成果及獲獎:
A.任現職以來,公開出版學術專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寫15萬字以上;
B.任現職以來,獲得省級以上優(yōu)秀教學成果獎1項(省部級二等獎前二名、一等獎前三名、特等獎前五名;國家級獲獎證書持有者);
C.任現職以來,獲得省部級以上優(yōu)秀教師稱號者;
D.任現職以來,獲得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科技獎、哲學社會科學獎2項(二等獎第一名、一等獎前二名)或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科技獎、哲學社會科學獎1項(三等獎第一名、二等獎前二名、一等獎前四名;國家級獲獎證書持有者)。
(三)普通??茖W校、高職學院、成人高等學校
1.破格晉升副教授的必須具備下列(1)、(2)、(3)并(4)中之一條。
(1)承擔過2門以上課程的教學工作,教學效果良好,年均教學工作量240計劃學時以上。
(2)任現職以來,在本專業(yè)領域核心期刊公開發(fā)表學術論文5篇以上,其中被SCI、EI、ISTP、SSCI收錄、CSCD、CSSCI源期刊全文發(fā)表或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收錄1篇以上。
(3)作為主要完成人(本人排前三名)完成地市級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科研課題1項。
(4)成果及獲獎:
A.任現職以來,公開出版學術專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寫10萬字以上;
B.任現職以來,獲得省級以上優(yōu)秀教學成果獎1項(二等獎前四名、一等獎前五名;特等獎或國家級獲獎證書持有者);
C.任現職以來,獲得省部級以上優(yōu)秀教師稱號者;
D.任現職以來,獲得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科技獎、哲學社會科學獎1項(二等獎第一名、一等獎前二名)或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科技獎、哲學社會科學獎1項(三等獎前二名、二等獎前四名、一等獎前五名;國家級獲獎證書持有者)。
2.破格晉升教授的必須具備下列(1)、(2)、(3)并(4)中之一條。
(1)承擔過2門以上課程的教學工作,教學效果良好,年均教學工作量240計劃學時以上。
(2)任現職以來,在本專業(yè)領域核心期刊公開發(fā)表學術論文5篇以上,其中被SCI、EI、ISTP、SSCI收錄、CSCI、CSSCI源期刊全文發(fā)表或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收錄2篇以上。
(3)任現職以來,主持并完成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科研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3萬元以上(理科2萬元、文科1萬元)。
(4)成果及獲獎:
A.任現職以來,公開出版學術專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寫12萬字以上;
B.任現職以來,獲得省級以上優(yōu)秀教學成果獎1項(省部級二等獎前二名、一等獎前三名;特等獎或國家級獲獎證書持有者);
C.任現職以來,獲得省部級以上優(yōu)秀教師稱號者;
D.任現職以來,獲得地市級政府部門科技獎、哲學社會科學獎1項(二等獎第一名、一等獎前二名)或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科技獎、哲學社會科學獎1項(三等獎第一名、二等獎前三名、一等獎前五名)。
第六條 對不具備獲獎或論文條件,但在我省經濟建設主戰(zhàn)場取得突出業(yè)績者也可破格晉升職稱。
對圍繞我省經濟建設“一線兩帶”和關中、陜北、陜南、渭北四大基地以及能源化工、電子信息、有色金屬、裝備工業(yè)、果品加工、生物醫(yī)藥六大支柱產業(yè)開發(fā),知識創(chuàng)新、技術創(chuàng)新,獲3項國家發(fā)明專利,或1項國家發(fā)明專利成果已被開發(fā)轉化,其年產值達1000萬元以上者,或在培育、研制開發(fā)的新品種、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經推廣年產值達3000萬元以上者,可申報破格晉升副教授職稱。
對獲得5項國家發(fā)明專利,或2項國家發(fā)明專利成果已被開發(fā)轉化,其年產值達2000萬元以上者,或在培育、研制開發(fā)新品種、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經推廣年產值達5000萬元以上者,可申報破格晉升教授職稱。
第七條 破格晉升的程序
(一)高等學校教師系列破格晉升副教授、教授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由省高校教師職務評委會統一組織進行(已具有教授、副教授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權的學校除外)。
(二)被推薦人在本校教師高評會專業(yè)學科組初評通過后參加本單位論文、教學答辯,答辯通過后再由學校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進行綜合評審,評審通過后上報省高校教師職務評委會進行評審。申請破格晉升人員由各單位上報申請破格晉升單項材料,經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后,上報省職改辦研究。
第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陜人發(fā)〔2004〕67號文件停止執(zhí)行。
第九條 本辦法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主題詞:教育 教師 職稱 辦法 通知
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2011年6月15日印發(fā)